丈夫隱瞞曾患甲狀腺癌 妻子可否訴請撤銷婚姻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05-24 2019年小張經人介紹認識了小林 ,兩人于2020年南通市海門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小張意外地發現丈夫背著她服用一種藥物,經過小張多次詢問,小林才向她坦白多年前其曾患有甲狀腺癌,但現已治愈、也不影響生育。小張認為,小林婚前故意隱瞞重大疾病,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權和婚姻自主選擇權,于是向海門區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婚姻。 上一篇: “背戶車”能買嗎?合同有效嗎?鑄京律師代理車輛買賣合同糾紛案勝訴! 下一篇: 不可抗力免除的是違約責任而非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