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能否向父親追索 未按約支付的撫養費?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06-28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李某未能及時支付約定撫養費,李小某將父親李某訴至法院,請求李某支付200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間的撫養費,以及2020年9月開始大學四年期間的教育費、生活費、醫療費一起案件。 上一篇: 法院:未消費的預付款健身房應足額退還 下一篇: 持賭債欠條訴請還款,能否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