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電車無法上牌 構成欺詐退一賠三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08-02 2020年1月15日,劉先生在某電商平臺上的某品牌旗艦店鋪下單購買一輛折疊電動自行車,支付貨款2599元。然而,當劉先生前往車管所上牌的時候,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自己購買的電動車合格證上的型號、參數、電池容量、生產廠家信息與車輛實際不符,無法上牌。事后,劉先生多次聯系賣家客服,賣家重新開具兩份合格證,但均與車輛實際信息不一致。 上一篇: 離婚后發現前夫曾出軌 ?女方要求渣男賠償! 下一篇: 賴上女方不愿放手?被判道歉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