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違建房屋合同應屬無效!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08-16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以租賃合同無效、但承租方已實際使用場地為由,判令佛山某發展公司向林某返還保證金、林某向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費、水電費。 上一篇: 準駕不符造成他人死亡,保險公司拒賠?法院判賠! 下一篇: 男子為了分割前妻財產,再次起訴鬧離婚?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