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著別人解鎖的共享電動車撞了人,責任誰擔?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09-06 2020年12月,董某和朋友壟某約好一塊兒出門玩耍。為了省些腳力,壟某掃開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由董某載著騎行。在經過鰲江鎮內路段時,董某沒有留意到前方有一名阿婆,因躲閃不及將阿婆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骨折、右腿挫傷、雙腿膝關節損傷。交警部門認定董某負事故全部責任,阿婆無責任。 上一篇: 未經允許在聊天群公布個人信息?可要擔責的! 下一篇: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離婚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