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剛剛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的襲警罪,實踐中法院判多久?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11-22 近日,南康區法院審結了一起襲警案。以襲警罪判處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該案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南康區法院判處的本轄區內首例襲警罪案件。 上一篇: 這些行為,都是家暴! 下一篇: 什么?男子手持36萬借條復印件居然打贏官司!這個證據起到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