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不栓繩咬傷人,飼養人負全責!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1-12-06 大亞灣區一外賣送餐員顧某在餐廳門口領餐時,被郭某的寵物狗咬傷。兩人協商不成,案件訴至大亞灣區法院。近日,大亞灣區法院審結了該案件,基于民法典關于動物飼養人責任的條款,判決寵物主郭某賠償醫療費。 上一篇: 12.4國家憲法日|弘揚憲法精神 建設法制中國 下一篇: “好意同乘”出事了!車主被索賠?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