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委拖欠勞務費,開走其農用車,違法行為?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2-07-11 某村委會曾雇傭李某給村里打掃衛生。一年后,村委會給予李某勞務費24000元。李某主張雇傭時村干部口頭承諾其工資為一年28000元,故認為村委會還欠其4000元勞務費。 上一篇: 好不容易買了房,結果縮水2.04平方米?法院這樣判! 下一篇: 新車買了不能開,只因物業不配合安裝充電樁?最后這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