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公園游泳溺水身亡,公園管理處無責?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2-07-18 幾人結伴在沅江游泳,其中一未成年人不幸溺水身亡,死者家屬將常德市中國常德詩墻管理處(以下簡稱詩墻管理處)訴至法院索賠58萬余元。 上一篇: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已逾60周歲退休年齡,仍然請求支付誤工費?法院判了! 下一篇: 租客在出租屋觸電身亡,二房東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