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拖欠工人工資,一邊隱匿轉移財產,法院怎么判?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2-12-12 隱匿、轉移財產,不斷找理由推脫,惡意拖欠538名農民工工資269萬余元。 上一篇: 為省保價費虛報貨值,貨物損毀怎么賠? 下一篇: 因“未在工位”判定員工“脫崗曠工” ,員工能否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