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醫療保險合同中約定醫院進行治療,該如何維護自己權益! 分類:新聞資訊 時間:2024-04-16 成渝金融法院二審審結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認定被保險人未在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機構治療 上一篇: 鑄京分享:特殊民間借貸糾紛,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下一篇: 戀愛期間的小額財產屬于彩禮嗎?